修習教育學程簡介

大學部學生升級後為二年級至四年級(不含延修生),其至申請時之前學期累計學業成績平均達全班前 30%(含)者,或者碩博士班當學年度入學之新生經系主任(所長)同意及升級後為二年級以上學生經指導教授同意者,可提出申請修習教育學程。符合上列條件的申請者須參加教育研究所所舉辦的考試(含筆試和口試)。教育研究所開設之教育學程共計大學部兩班,研究所一班,每班五十人。詳情可參閱以下的教育研究所網頁